處室工作目標:
1.本校教職員員額編制案件之擬辦。
2.本校教職員任免遷調案件之擬辦。
3.本校教職員成績考核案件之核辦。
4.本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之核辦。
5.本校教職員差假勤惰之管理及核辦。
6.本校教職員福利互助及津貼給與之核辦。
7.本校教職員公保、健保、退撫基金業務之核辦。
8.本校教職員退休案件之擬辦。
9.本校教職員基本資料之核對及管理。
10.本校教師緩召業務之擬辦。
11.其他上級交辦與人事業務有關事項。